[出口管制] 出口到俄罗斯的非管制货物被用于非民用目的,出口商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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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不在管制清单,不等于没有出口管制义务。《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确立的"全面控制"原则要求:出口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货物可能危害国家安全、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恐怖主义目的时,即便物项不在清单内仍须申请许可。对俄出口中,最终用户是否涉军工主体、是否列入管控名单,直接决定"应当知道"能否成立。未获许可出口的,面临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五至十倍罚款、五年内不受理许可申请乃至刑事责任。出口商稳妥的免责路径,是做实尽职调查并完整留痕。
[出口管制] 无人机对美出口被禁了吗?商务部2026年第34号公告解读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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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号公告设物项、目的地、措施三层限定:限于列入两用物项管制清单的无人机及关键零部件、相关技术,限于对美国出口,措施为逐案从严审核、不适用许可便利。企业须由通用许可转为逐笔单项许可,审查期四十五个工作日,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成为审查核心;禁止对美军事用户出口的2024年第46号公告属不同性质。未经许可出口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至十倍罚款,五年内不受理许可申请。稳妥做法是按整机、零部件、技术三条线建立归类台账并保存资料五年。
[出口管制] 拟向国外出口机器人,如何判断是否属于“两用物项”?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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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出海,如何判断拟出口的整机、关键部件与配套软件是否属于两用物项?本文以《出口管制法》和2024年12月施行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为依据,明确海关商品编码与品牌型号都不是判定依据,须以物项实际技术参数是否达到清单阈值为准,并梳理机器人可能落入管制的整机、无人机及飞行机器人、关键部件与技术、配套软件与算法四类情形,给出"摸清物项全家底—逐条比对技术参数—评估全面控制原则—无法确定主动咨询主管部门"的四步自查路径,同时提示向境内外国主体提供受控技术构成"视同出口"、经第三国再出口同样受监管、民用目的不自我豁免等实务要点。
[出口管制] 两用物项境内销售后由买方出口,卖方还需要办理出口许可吗?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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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解析两用物项境内销售后由买方出口时,卖方是否需要办理出口许可。出口许可的法定义务主体是实际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境内销售原则上不构成出口,卖方通常无需以自身名义办理出口手续。但存在三类例外:卖方实际承担发货报关、向外国组织或个人提供受控物项、明知或应知买方规避管制仍供货。卖方应通过客户尽调、合同合规安排、资料留痕与内部合规机制控制风险。
[出口管制] 闻泰科技双线诉讼:安世案能否成为中国出海企业的法律转折点?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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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荷兰政府依据《物资供应法》冻结安世半导体全球30个主体资产,闻泰科技失去控制权后触发87亿元亏损与*ST退市警示。去年,闻泰同时在两线发起法律反击:ICC国际仲裁以"间接征收"为由索赔80亿美元,东莞中院诉讼援引《反外国制裁法》第12条索赔80亿人民币并主张无偿取回安世在华子公司股权。本案是中国反制裁法律工具箱第一次被企业用于实战,从"被动应诉"到"主动进攻"的策略转变,将成为检验反制裁法律体系威慑力的关键测试。
[出口管制] 反域外管辖条例首例执法落地:中国阻断法体系迈入执法元年
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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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司法部发布第5号公告,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在对同方威视调查中采取的跨境调查措施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该措施,即日生效。这是《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国务院令第835号)自2026年4月7日公布施行以来首次正式执法,从立法到执法仅38天。本文详细梳理同方威视案全貌:欧盟自2024年4月起对该企业实施四轮FSR现场检查,要求获取存储于中国境内服务器上的邮箱和数据,引发"技术可访问是否等于法律可提供"的核心法律冲突。文章系统解读反域外管辖条例四层机制:识别机制(第6条)、阻断义务(第6条)、反制措施(第7-8条,含恶意实体清单)、法律后果(第12-18条,含民事赔偿、行政制裁及刑事责任),特别指出第14条赋予中国企业针对协助执行方的民事诉权。文末分析执法落地对企业的五层合规冲击,并指出两周内商务部阻断禁令与司法部识别公告相继出台,标志中国阻断法体系正式迈入"执法元年"。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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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美国财政部将五家中国炼化企业列入SDN清单(特别指定国民清单),理由为参与伊朗石油交易。5月2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第21号公告,首次启用《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要求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国对上述企业的制裁措施。5月6日,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在白宫新闻简报会上回应称,遵守中国阻断禁令而忽视美国制裁的企业将面临二次制裁,即切断美元清算通道、冻结在美资产。本文详细梳理事件时间线,解读二次制裁的法律机制与适用范围,分析跨国企业在中美法律冲突中面临的四类关键风险——供应链决策风险、冲突法风险、多领域交叉审查风险和刑事追责风险。文章系统梳理中国反制工具箱四层结构(《阻断办法》《反外国制裁法》、国务院令第835号、国务院令第834号),指出违规成本已从行政处罚升级至民事赔偿与刑事追责并行。文末为企业提供三条实务建议:逐项梳理冲突法风险敞口、避免公开表态站队、制定多情景应急方案。
[出口管制] 13年来首次!越南被美国列入"优先外国国家",在越中企怎么办?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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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2026年4月30日美国USTR《特别301报告》将越南列为13年来首个"优先外国国家"(PFC)一事,系统梳理PFC认定的法律机制(《1974年贸易法》第182条、30天启动调查窗口、6个月裁定周期)、美国五大核心指控(网络盗版、假冒商品、海关执法闲置、政府使用盗版软件、广播信号窃取)、越南应对措施(第131/2025/QH15号法律修订)、在越中资企业四大影响层面(合规审查骤增、关税悬顶、供应链分散、政策不确定性),以及六项具体应对建议(知识产权排查、海关备案、在线侵权监控、IP架构审视、阶梯式执法、供应链分散评估)。核心判断:美国此举表面针对知识产权,实质意在限制中资企业通过越南的"绕道出口"路径。
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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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2026年4月中国出台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规定》与《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进行系统分析,梳理两部法规的出台背景、核心机制(产业链安全调查、恶意实体清单、豁免申请机制)、反制措施工具箱,以及三类受影响企业(跨国公司、进出口企业、数据密集型企业)面临的具体合规风险。文章提出企业应立即启动法律冲突排查、建立供应链多元化预案、跟踪清单动态、审查数据跨境合规、提前布局而非等待细则等五项应对建议。
[出口管制] 区域性农商银行应对国际经济制裁的策略研究——以佛山市为例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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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深入探讨佛山农商银行应对国际经济制裁的策略研究。首先分析佛山市在珠三角经济圈中的经济结构与发展阶段,重点考察进出口贸易状况。随后介绍顺德农商银行与南海农商银行的业务特点、市场份额和国际化程度,并与其他类型银行进行对比。文章提出针对本地中小企业和外贸企业的风险应对策略,包括合规体系建设、风险评估、客户尽职调查、技术创新等方面。通过案例分析,探讨农商银行如何为典型外向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和风险管理服务。最后展望佛山市经济和国际化发展趋势,探讨农商银行在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中的角色,并提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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