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热点案件背后的程序突破:跨国视频庭审的实践样本
2025年9月,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诉俞某某离婚纠纷案引发关注。因被告俞某某在泰国监狱服刑,法院通过在线视频方式组织庭审,原告及双方代理人到庭,被告通过跨境视频参与诉讼,最终法院作出准予离婚并支持损害赔偿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对该案中的跨国视频庭审相关问题作出解读,清晰呈现了跨境诉讼中司法文书送达、境外取证、远程庭审组织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路径。这起看似属于婚姻家庭领域的个案,其核心价值实则在于为涉外民商事纠纷的程序推进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尤其对于存在境外股东、高管或业务关联的外商投资企业而言,该案中涉及的跨境司法协作与远程诉讼规则,为企业应对类似跨境争议提供了重要参照。
二、案件核心程序解析:跨国诉讼的三大关键环节
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在跨境送达、境外取证、视频庭审三个核心环节的处理方式,完整展现了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实践操作逻辑,这些逻辑同样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跨境纠纷。
1.跨境司法文书送达:路径选择与效率优化
向境外当事人有效送达司法文书是涉外诉讼的首要难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向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送达文书主要有三种路径:依国际条约送达、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送达、向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本案中,被告尚未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最终选择委托我国驻泰国大使馆送达。相较于通过中泰司法协助协定送达需经泰方主管机关转递且需提供译文,使领馆直接送达无需第三方介入,也无需额外翻译,显著提升了效率并降低了程序风险。这一选择背后的核心逻辑——“在合规前提下优先选择可控性强、成本低的送达路径”,对涉及境外关联方的外商投资企业纠纷具有直接借鉴意义。
2.境外取证操作:依托领事协助与属地规则衔接
获取境外当事人的意见及相关证据是跨境诉讼的另一关键。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事官员可在符合驻在国法律的前提下取证,但中泰相关条约未明确领事能否在探视时制作询问笔录。
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请驻泰国大使馆探询泰方监狱态度,在确认泰方允许后,由使馆多次赴监狱探视并制作笔录转回国内。若泰方未予同意,法院则准备请泰方监狱依问题单代为询问,形成了“优先直接取证、备选间接协助”的灵活方案。这种“尊重驻在国法律+多方案预备”的取证策略,有效破解了境外证据获取的程序障碍。
3.跨国视频庭审:合规性与实操性的双重保障
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明确规定跨境视频庭审的具体规则,也无直接适用的国际条约。本案中,法院将“尊重驻在国法律”与“保障当事人意愿”作为核心原则,通过驻泰国大使馆确认泰方监狱对视频庭审的接受度,结合监狱条件及时差确定庭审时间与技术方案。
针对被告对视频庭审态度的反复,法院联合外交部、驻外使馆多次协调,最终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整个过程中,“技术可行性验证、当事人意愿确认、属地规则适配”三个环节的闭环操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境外当事人的远程庭审提供了标准流程参考。
三、对企业的核心价值:跨境诉讼程序的可复用经验
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中常面临境外股东纠纷、跨境合同争议、境外员工劳动争议等问题,该案展现的程序规则可转化为企业跨境诉讼的实操经验,具有显著的实践价值。
1.明确跨境送达的最优策略
外商投资企业在跨境纠纷中常涉及向境外母公司、股东或高管送达文书。该案提示,企业及代理律师应优先梳理以下信息以选择送达路径:是否存在生效的国际条约、当事人是否在我国境内有委托代理人、驻外使领馆直接送达的可行性。
例如,若纠纷一方为在华外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且我国与该母公司所在国均为《海牙送达公约》成员国,可选择依公约送达;若该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常驻代表机构或委托的律师,则可优先向代理人送达,大幅缩短送达周期。
2.构建境外证据的获取框架
外商投资企业的跨境纠纷常需调取境外财务凭证、股东决议等证据。该案的取证逻辑表明,企业应提前规划:首先确认证据所在地的法律对境外取证的限制,其次评估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协助取证的可能性,最后准备替代方案如申请当地司法机关协助。
对于涉及境外关联公司的案件,可在日常经营中明确约定“跨境纠纷中的证据提供路径”,避免诉讼时陷入取证被动。同时,境外证据需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必要时完成公证认证手续。
3.把握远程庭审的适用条件
随着数字化诉讼的推进,跨国视频庭审已成为涉外纠纷的重要审理方式。该案明确,远程庭审的适用需满足三个条件:驻在国相关机构同意、技术条件具备、当事人明确意愿。
对于存在境外高管或股东的外商投资企业而言,若需通过远程方式参与诉讼,应提前与代理律师沟通,由律师协调法院通过外交渠道确认境外场地的可行性,同时确保自身具备符合要求的技术设备,避免因程序问题影响诉讼权利行使。
四、外商投资企业跨境诉讼合规建议:程序准备与风险应对
结合该案的程序规则与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特点,从诉讼准备、证据管理、程序协作三个维度提出实操建议,帮助企业提升跨境纠纷应对能力。
1.诉讼前:构建跨境程序预案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建立跨境纠纷程序预案,重点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梳理核心境外关联方(股东、合作方、高管)的所在地信息,明确当地与我国的司法协助条约情况;二是在跨境合同中约定“司法文书送达地址”及“诉讼程序选择条款”,如明确同意在特定情形下采用视频庭审;三是提前储备熟悉目标国法律的本地律师资源,形成“境内外律师协同”的服务体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跨境企业可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办理网上立案,提前完成身份验证可大幅提升立案效率。企业可提前熟悉该规定要求的材料清单,如境外企业身份证明需经公证认证等,避免立案时因材料不全延误程序。
2.诉讼中:证据管理与程序配合
在诉讼过程中,企业需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境外证据的规范整理,按照“来源清晰、形式合规、译文准确”的标准准备材料,涉及财务数据、合同文本等关键证据时,可提前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见证或当地公证机构公证;二是积极配合法院的跨境程序安排,若涉及视频庭审,需提前测试技术设备,确保符合庭审要求的网络环境与画面质量。
企业应特别注意,根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当事人同意在线诉讼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庭审视为拒不到庭。因此,在确认参与远程庭审后,需建立内部衔接机制,确保相关人员按时参与。
3.全流程:依托专业协作降低程序风险
跨境诉讼涉及国际条约、国内法、驻在国法律等多重规则,专业协作至关重要。企业可依托三类专业力量:一是熟悉涉外诉讼的境内律师,负责整体程序规划与法院对接;二是境外当地法律人士,提供属地法律合规支持;三是司法协助渠道资源,通过律师协调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等机构协助处理送达、取证等事宜。
对于涉及多国关联方的复杂纠纷,可借助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立案、调解、证据交换等环节的高效处理,降低跨境诉讼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五、结语
“孕妇泰国坠崖”离婚案中的跨国视频庭审实践,看似聚焦个人婚姻纠纷,实则为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提供了生动的操作样本。其核心价值在于展现了“以国际条约为基础、以领事协助为支撑、以技术手段为辅助”的跨境诉讼解决路径,这一路径同样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各类跨境纠纷。
随着外商投资企业的跨境业务日益频繁,涉及境外当事人的诉讼将成为常态。企业若能借鉴该案中的程序逻辑,提前构建合规预案、规范证据管理、依托专业协作,就能在跨境诉讼中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司法实践来看,我国法院正通过不断完善涉外诉讼程序,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这也为外商投资企业在华经营创造了更稳定的法治环境。
------------------------------------------------------------------
律师简介:
黄朝阳律师,资深跨境投融资和贸易法律及合规顾问,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拥有20余年的中外资银行业工作经历,曾长期供职于交通银行、香港永亨银行和新加坡华侨银行等金融机构。
在银行业长期的从业生涯中,黄朝阳律师一直专注于为跨国公司和有进出口业务背景的企业提供法律和合规顾问服务。他不仅熟悉中国国情,对本土企业的商业模式及合规需求有深入理解;更精通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法规,为众多知名跨国企业的跨境投融资业务提供专业支持。
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黄朝阳律师对跨境投融资、国际贸易、金融合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实务运作有独到见解,尤其擅长解析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差异,为企业量身制定合规方案。目前,他执业于广东广和(佛山)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解决方案。
联系方式:
Email: alexhuang@ghlawyer.net
电话: 13802689686(微信同号)
为企业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海外投资法律专项服务
贸易纠纷咨询及诉讼
出口合规审查及培训
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应对
海关稽查及复议程序
并购交易合规尽职调查
......
#跨境诉讼 #外商投资企业 #远程庭审 #跨境司法文书送达 #境外取证 #孕妇泰国坠崖离婚案 #涉外民商事纠纷 #企业合规 #《民事诉讼法》 #hashtag optimization #Hashtag Strategy
全国首例 “港资港仲裁” 裁决获认可:深圳中院裁定解读 —— 外商投资企业跨境争议解决指南
2025-10-30
从“孕妇泰国坠崖”离婚案看跨境诉讼:外商投资企业远程庭审实操指南
2025-10-29
2025-10-24
2025-10-23
2025-10-14
2025-10-13
2025-10-12
重庆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政策解读:涉外企业合规要点指引
2025-10-05
2025-10-04
2025-10-01
2024-10-03
2024-05-30
EFG International AG与OFAC达成3,740,442美元的和解协议
2024-05-11
2024-01-05
2023-12-26
2023-10-04
2023-10-02
2023-10-01
2023-09-24
2023-09-18
2023-11-02
2023-10-30
2023-10-29
2023-10-22
2023-10-20
2023-10-16
2025-08-27
2024-10-24
2024-10-13
2024-03-22
2023-11-22
2022-07-10
2022-07-10
2022-07-10
2022-07-10
2022-07-10
2025年中国出口管制与数据跨境合规全景解析:外资企业的法律风险与实务应对
2025-05-18
2024-09-30
2024-06-19
2024-05-05
2024-03-12
2022-11-01
2022-10-20
网络爬虫的法律与合规实务指南——法律框架、案例分析与操作建议
2024-11-12
2024-05-20
2024-03-20
2024-02-09
2024-02-06
2024-01-25
2024-01-25
2024-01-23
2024-01-18
广东高院(2022)粤民终4541号判例:数据抓取存储售卖的不正当竞争认定——外商投资企业合规参考
2025-10-28
福建高院(2024)闽民终933号判例:金属价格数据抄袭的不正当竞争认定与关联企业责任——外商投资企业合规指引
2025-10-27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区块链电子存证判例: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企业的证据合规启示
2025-10-26
北京知产法院(2019)京73行初12898号判例:区块链区块挖掘专利的客体资格认定——外商投资企业专利申请合规指引
2025-10-25
从指导案例180号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规要点——兼谈外商投资企业用工管理启示
2025-10-22
从指导案例181号看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的性骚扰应对与管理人员职责边界
2025-10-21
从指导案例182号看劳动报酬纠纷中企业奖金审批义务的履行——实务解析与外商投资企业用工建议
2025-10-20
从指导案例 183 号看外商投资企业年终奖发放的用工合规要点
2025-10-19
解析指导案例 184 号:竞业限制期限约定的法律边界与企业实务建议
2025-10-18
2025-10-17
联系我们:cblco_01@outlook.com
© Copyright 2022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