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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遭网络盗刷,资金损失谁来担?持卡人维权全流程指南

来源: | 作者:由飘洋过海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11-26 | 115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文围绕银行卡网络盗刷纠纷,解析银行安全保障义务与责任认定逻辑,提供持卡人维权全流程:固定盗刷证据、及时报案、与银行沟通、监管投诉及诉讼途径,明确诉讼关键证据清单,强调银行举证核心责任,助力无过错持卡人追回损失。



引言

2016年,持卡人徐某的借记卡被他人通过补办手机SIM卡截获验证码的方式,一次性盗刷14.62万元。历经法院两审,银行最终被判全额赔偿存款损失及利息——这起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的案件,揭开了网络盗刷纠纷的核心争议:当银行卡信息被非法获取并用于盗刷时,持卡人的损失该由谁承担?对于亿万持卡人而言,网络盗刷不仅意味着资金风险,更涉及复杂的维权流程,掌握关键维权逻辑和操作步骤,才能在意外发生时守住自身合法权益。

一、案例核心事实梳理

徐某持有招商银行上海延西支行的借记卡,2016年3月2日,该卡发生三笔共计14.62万元的转账,资金转入案外人石某账户。经查,该笔盗刷系犯罪嫌疑人谢某1等人所为:其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徐某的身份证信息、银行卡号、取款密码等资料,再伪造临时身份证补办了徐某预留银行的手机SIM卡,截获银行发送的交易验证码后完成转账。

案发后,徐某父亲及时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查明了盗刷事实。因与银行就损失赔偿协商未果,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全部损失及利息。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决银行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院裁判的关键逻辑

1.银行的安全保障法定义务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作为借记卡发卡行,银行不仅是资金保管方,更是电子交易系统的开发、设计和维护者,享有电子银行业务带来的经济利益,理应承担更高标准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防范信息泄露、拦截非法交易等技术防控责任。

2.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

本案中,银行以“身份识别信息和交易验证信息相符”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但法院明确:网络盗刷场景下,该抗辩不能成立。同时,银行若主张持卡人存在未妥善保管信息的过错,需承担举证责任。因银行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徐某泄露了账户信息,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3.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原则

银行提出手机运营商补办SIM卡存在过错,但法院认为,本案的请求权基础是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手机运营商并非合同当事人,其是否存在过错及银行是否有权追偿,不属本案审理范围,不影响银行向持卡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持卡人应对网络盗刷的实务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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